首个中央文件聚焦新就业群体 8400万劳动者权益保障再升级
外卖小哥、网约车司机、快递员……这些穿梭在城市街巷的劳动者,即将迎来更坚实的权益保障和更优质的从业环境。近日,中办、国办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中央文件。文件围绕合法权益保障、公共服务提升等关键领域作出系统部署,为8400万新就业群体筑牢“幸福底线”,切实提升其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8400万新就业群体:城市运行的“生力军”
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、平台经济持续壮大,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加速涌现,汇聚起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。《意见》明确指出,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,更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。
从穿梭街巷的快递员、外卖骑手,到奔波在路上的网约车司机,再到活跃在屏幕前的网络主播,新就业群体虽带着“新”字,却早已深度融入百姓生产生活,成为支撑城市运行、畅通经济循环、激发消费潜力的“生力军”。数据显示,全国新就业群体总量已达8400万人,占职工总数的21%,其规模仍在稳步增长。
“优化新就业群体服务保障,既是关乎千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,也是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、稳定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市场预期的发展工程。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表示,这一群体的稳定发展,直接关系到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的持续活力。
据悉,《意见》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、用工管理等突出痛点,明确了核心目标:到2027年,上下联动、条块结合、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,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,劳动用工更加规范,从业环境显著改善,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。
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强调,作为首个专门针对新就业群体的中央文件,《意见》的出台,对破解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、推动其全面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。
四大部署强化权益保障 破解行业痛点
灵活性是新就业形态吸引劳动者的重要优势,但也带来了用工关系复杂、权益保障难度大等现实难题。“必须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、快递企业及其加盟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。”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人表示。
针对这些痛点,《意见》从四大方面作出具体部署,为新就业群体撑起“权益保护伞”:
一是依法规范用工管理。将规范用工行为作为权益保障的基础,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、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,根据实际用工情况,依法合理界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,厘清用工责任。
二是强化核心权益保障。督促相关企业根据工作任务、劳动强度,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,坚决保障其休息权益,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;同时,规范投诉申诉处置流程,公平维护各方正当权益,并建立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,畅通诉求表达渠道。
三是加强平台算法治理。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,规范算法设计与应用,提高算法透明度,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选择权;优化调整计价规则、时长预估、分配规则等,充分听取工会、新就业群体代表的意见建议,杜绝算法“内卷”。
四是完善监督管理体系。综合整治平台“内卷式”竞争,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,严厉打击欺诈、骗贷等侵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,筑牢权益保障的“防护墙”。
精细化关爱加码 织密公共服务“安全网”
近年来,“爱心驿站”“暖心食堂”“骑手学院”等暖心举措在各地遍地开花,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的社会共识日益凝聚。但新就业群体构成复杂、诉求多元、流动性强,经常跨平台、跨行业、跨地域工作生活,对精细化、个性化服务需求更为迫切。
《意见》聚焦这一特点,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新就业群体延伸覆盖,健全符合其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: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,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,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,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流动,助力新就业群体稳业安居。
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推进尤为引人关注。2022年7月,人社部启动相关试点,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大、多平台就业的特点,创新采用按日参保、按单计费、月度缴费、总参总保的模式。2025年7月1日起,试点扩围至17个省份11家平台企业,截至目前,累计参保人数已超过2700万人,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作用。
“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,实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,同时将出行、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3个试点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,持续完善政策措施,为新就业群体织密权益保障的‘安全网’。”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副司长王丽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