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:对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梳理,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
2月2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,审议通过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(送审稿)》,决定一揽子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。
会议指出,建设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、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举措。
会议强调,要对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梳理,及时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。要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,更好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。
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,乱收费不仅会增加企业负担,还会破坏市场主体的稳定预期,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时,必须继续减税降费,提振市场主体信心,增强市场经济活力。
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
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,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,围绕整体优化目标,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、强服务增便利、强法治稳预期、强开放提质量、强改革抓创新等工作。要更加注重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,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。
施正文表示,当前经济面临两大突出问题:一方面,企业预期不稳,市场信心不足,这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等措施来解决;另一方面,中小企业等经营负担还比较重。在这种情况下,当务之急是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,而政府在其中要强化服务职能,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、优质高效的服务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注意到,2023年12月26日,就下一步如何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,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着力完善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。为此市场监管总局落实新修改的反垄断法的要求,研究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草案,修订出台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的规定等配套规章,发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。
施正文表示,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,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,真正建立起全国统一大市场,就需要有统一透明科学规范的法治体系作为保障。
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
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(送审稿)》,决定一揽子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。
会议强调,要对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梳理,及时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。要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,更好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。
施正文表示,从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的角度看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有些现行的罚款规定超越了法定权限,或者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,因此需要及时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,以契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。从实施角度来看,在执法过程中,应该把法律允许的从宽处罚作为原则,能够减轻处罚、从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的情况应当尽量落实,让市场主体能够真正感受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注意到,2023年和2022年曾分别发布过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,取消和调整了多个罚款事项,包括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等领域。
施正文表示,罚款制度的目的不是为了取得财政收入,而是为了制裁违法违规行为,从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。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财政收支矛盾,存在加大罚没力度的行为以补充财政收入。本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这一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。
会议指出,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该管的要依法监管到位,特别是对安全生产、生命健康、产品质量等领域事项必须严格监管,绝不能有任何松懈。
施正文表示,该处罚的要严格处罚,在安全生产、生命健康和产品质量等涉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等领域,监管必须要严格,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,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。